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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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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
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提升城镇化率,夯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紧扣“山水融城、陇东悠韵”的整体风貌定位,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更新行动为引领,以县城建设为抓手,着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全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吸引农村人口及外来人口进城落户,加快提高城镇化率,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美丽新崇信,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共享。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突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核心位置,积极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稳步推进教育、就业服务、养老、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坚持科学统筹。统筹考虑城镇承载能力、就业支撑能力、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和农业转移人口迁移能力,坚持自愿、分类、有序,科学把握工作推进的速度、力度和节奏,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类别、有步骤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平衡发展。全面优化城镇布局,梳理就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政策体系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供需平衡,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康发展。
——坚持政策带动。坚持综合配套改革,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统领,以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体系为保障,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优化政策组合,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形成合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2020年末42.98%的基础上力争达到50.5%以上,平均每年增长1.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在2020年底34.93%的基础上力争达到41%以上,平均每年增长1.2个百分点。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1.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域统筹、用途管制、以人为本、提升品质等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按照“一主一副、四点五轴、纵横发展”的城镇空间结构布局,科学确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区域协同、可持续发展对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合理安排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整治活动,加快构建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在国土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各类专项规划,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结合农耕、诚信、民俗、红色、养生等特色文化元素,做好城市设计和特色风貌设计,形成与我县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建筑风格和城镇特色。推动县城中心城区和工业集中区相向融合对接、错位发展,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县城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挖潜腾退,保障城镇化建设发展空间。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执法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2.做大做强县城经济。统筹考虑全县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城镇空间格局和人口迁移趋势,突出县城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的龙头地位,加大土地、水资源、能源等生产要素保障力度,加快县城与龙泉寺大景区的融合发展,积极将县城打造成为全县服务业发展新高地,做大做强县城经济。加快县城中心区域建设,推进老城区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务服务、产业配套等,强化人才集聚吸引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聚集,推动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水务局、执法局
3.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按照全县产业发展布局,紧扣乡镇产业发展实际,立足产业格局、资源禀赋、地缘优势、人口现状等因素,坚持错位发展、集约发展,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推进镇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加快推进红牛、苹果、蔬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着力在补链、延链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乡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引导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提升乡镇的产业带动功能、社会管理功能、公共服务功能,强化乡镇对农村的直接辐射作用。强化产业就业支撑,拓宽就地就业渠道,吸引农村有条件、有消费能力的人口就近到城镇居住就业,逐步把乡镇建成城乡融合的连接点和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人社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重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牛果菜等特色产业。加大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全力促进农村人口稳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通村公路建设,推进城市公交向乡镇延伸服务,完善农村供水骨干水源配套,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城乡教育资源布局调整,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强化医疗人才引进,持续提升县乡医疗机构和基础条件;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模式,新建社区适当向县城和重点乡镇驻地、中心村集中,培育一批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农村新型社区,并同步加强对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保护性建设力度。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卫健局、教科局、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1.加快县城扩容提质。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坚持创造增量、拓展空间,打造全新居住福地,加大收储土地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县城南部、东部及老城区的综合开发建设,扩展城市空间,提高城市品质。按照“县城容纳全县60%以上人口”的要求,加快推进鞠溪新区综合开发、崇信公园、城市会客厅、美丽汭河湾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芮溪文园、俪景御苑建设,加快县城居住区建设,不断扩大县城区域面积。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执法局
2.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围绕解决城市发展中最急需、最紧迫的问题,不断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城市功能,全力抓好山洪治理一期、立体停车场、城区集中供热二期、城东油电气混合站等项目,提高供水、供电、供暖质量,使群众生活更加便捷。加快路网改造,争取开工建设G312县城连接线,完成青年大桥维修改造,加大东街、西街等老城区道路交通、市政设施、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微循环,提高外向度。综合利用地下空间,加快地下管网普查,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开展原S304沿线杆线整合改造。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执法局
3.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优化县城及重点镇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促进教育、医疗、养老、商业、金融等公共服务集中配置和有效供给,着力提升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加大教育、医疗、康养、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职普融合教育园项目建设,第四幼儿园、县足球场、老年养护院养老服务设施等项目年内建成投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落实“双减”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解决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和学生“上好学”难的问题。统筹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培养,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切实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养老、低保等政策,加强困难群体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卫健局、民政局、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人社局、执法局、城市社区
(三)加快推动产业发展。
1.发挥工业项目带动作用。坚持“以产扩城、以城带产”,推进产城互动发展,积极做好工业项目谋划调度,促其尽快发挥聚集人口,扩大就业的作用。着眼于推动产业发展向创新驱动、质量效益、绿色生态转变,锻造一批主业突出、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产业新地标”,加快煤炭企业技改升级,推动制造业精细化发展,力促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推行“百名干部联百企”帮扶行动,以服务企业稳增长、强后劲为目标,帮助企业调结构、促升级、增效益,推动企业增产、增收、增效,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带动全县实体经济持续壮大。抓好安新煤田新窑矿区绿色综合开发整治项目、周寨南勘查区探矿权出让、崇信电厂参与碳排放交易工作,积极加强与华能平凉电厂、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等企业对接,加快培育新能源产业,同步发展新型建材、装备制造等产业。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能源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打造产业聚集园区平台。突出园区建设,把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与城镇规划有机衔接起来,进一步明晰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分类指导、精细化管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增强服务保障功能,全面提升工业集中区的能级和水平,吸引产业向园区集中、企业向园区聚集、人口向园区转移。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天然气集中供热、标准化厂房等项目建设。推动农业产业与城镇深度融合,以红牛、果菜产业为重点,打造汭河川区现代循环农业等产业园,推进以黄寨红牛、柏树苹果等特色小镇为引领的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形成种养体验、果蔬采摘、户外运动、休闲度假等农业新业态,以产业发展带动乡镇发展。
牵头单位:县工业集中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以发展城镇服务业为重点,将服务业作为吸纳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城镇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文化创意、金融信息、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综合体、特色商业区和消费集聚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服务专业的健康服务体系,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三产与城镇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三产对城镇人口的吸纳能力。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4.深入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建设黄土高原最美乡村大公园定位,把县域作为一个大景区来打造,突出景城一体、城乡一体,深入挖掘文化底蕴,修补历史遗迹,以龙泉寺景区、古槐王景区为核心,有效串联县域内其他旅游景点,积极打造全域旅游精品线路,着力补齐吃、住、行、游、购、娱等基础要素,构建景城一体、融合互促的发展格局。加快建设花园城市、龙泉寺景区提质扩容、梁坡夜市改造等项目,力争梁坡水街、武康王文化园、西刘村绿源美生态苑成功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带动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提速。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锦屏镇、新窑镇,县工信商务局、交通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四)扎实推进农村人口市民化
1.推进城中村和城郊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城市建设标准配套建设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休闲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城中村和城郊村设施短板,增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锦屏镇、城市社区,县执法局、人社局、民政局、教科局、卫健局、文旅局
2.分类实施城中村和城郊村改造。统筹考虑东街、西街、刘家沟、关村、曹庄所在区位、集体经济实力、土地利用情况、资金平衡能力、村民改造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整体迁建、部分改造、综合整治等方式,明确改造策略,分类分步推进,成熟一个改造一个。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锦屏镇、城市社区,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执法局
3.转变城中村和城郊村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对东街、西街、刘家沟3个村的摸排力度,对符合改居民委员会标准、条件成熟的村,实行“村改居”,依法撤销原村民委员会,设立居民委员会,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大力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参与的综合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锦屏镇、城市社区,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
4.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根据乡镇驻地和周边村庄空间布局、人口分布特点,以城镇公共服务设施3—5里服务半径覆盖范围内但基础设施未连接到的村级单位为重点,加快建设道路、建筑、交通、供水、排水、照明、环卫、通讯、广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谋划实施特色小镇提升工程,争取到所有乡、镇驻地镇容镇貌得到规范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教科局、公安局、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健全完善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依据常住人口测算分配财政资金,增强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地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坚持“以人定地、地随人走”原则,依据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用地标准,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保障农村转移进城落户人员的用地需求,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落实城乡双向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增强县城产业聚集、人口承载、就业吸纳的能力。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社区
2.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挂钩指标优先用于项目所在地农村新型社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全力打造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盘活利用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推进老城区、城中村的改造,发挥政府土地储备对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的作用,鼓励土地使用权人、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采取灵活的处置方式,促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推动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和功能提升。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把房地产业作为推动城镇化建设的有力支撑,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着力稳定商品房价格。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强化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修建供给力度,大力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专业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开展租赁经营业务,落实鼓励居民出租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物业管理,招商引进专业公司参与运营,下功夫解决物业管理质量差的问题。落实国家支持住房合理消费的差别化信贷政策,提高对农民工等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推行商品房要卖合同在线签订和备案制度。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人行崇信支行
4.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测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分担机制,全面梳理主要事权项目清单,在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就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合理划分政府成本分担部分。农业转移人口要按规定承担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积极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自我发展和融入城市的能力。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教科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抓工作首先抓党建、抓党建关键抓班子,抓落实首先抓干部、抓干部关键抓作风”的总抓法,大力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三牛”精神,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责任上肩、工作上手,积极推进各自领域重点任务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科学有序推进。住建等部门要定期对工作总体进展、政策落实和实施效果开展督查指导、考核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主动履职尽责,认真谋划、系统研究,既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发改、住建、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与省市业务部门的汇报衔接,多方面、多渠道争取资金、解决问题,全力保障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四)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方式,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宣传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吸纳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