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政办发〔2020〕117号
开云电竞官方网站办公室
关于印发《崇信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崇信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云电竞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崇信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
利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有序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推动相关单位和乡村责任有效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开云电竞官方网站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方案》(崇政办发〔2020〕81号)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三农”工作,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按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目标任务,构建重点突出、程序严密、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办法,狠抓工作落实,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考核对象
(一)县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金融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六乡(镇)
锦屏镇、新窑镇、柏树镇、黄寨镇、黄花乡、木林乡。
三、考核内容
(一)县直单位考核内容
根据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方案》,县直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盘活利用相关政策、编制村庄规划、落实“一户一宅”制度、规范流转交易评估、打造盘活利用多元化模式、加强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情况。(见附件1)
(二)乡(镇)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摸底调查、政策实施、落实“一户一宅”制度、规范流转交易评估、打造盘活利用多元化模式、规范宅基地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突出组织推动、投入保障、任务完成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见附件2)。
四、组织实施及计分方法
考核工作在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按照日常考核、成效考核的程序,分级开展考核。
(一)县直单位考核程序及计分方法
1.考核程序:
(1)日常考核。由县“两办”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会商、矛盾纠纷调解、现场办公、信息反馈等方式,了解掌握进展情况,通报反馈存在问题,全力推动任务落实。
(2)成效考核。2021年5月前,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自查,并向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6月初,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量化打分等方式进行。
2.评分办法:
考核采取计分法,分数由基础分值和附加分值构成。
(1)基础分值100分,组织领导20分,日常工作安排部署40分,工作成效40分。
(2)加减分项,在县级以上会议上介绍经验做法,每次加1分;经验做法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每次加1分;被县级媒体宣传报道经验做法,每次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对工作不到位,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每次减1分;被县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每次减1分;被县级媒体负面报道,每次减0.5分,累计减分不超过5分。
(二)乡(镇)考核程序及计分方法
1.考核程序:
(1)日常考核。由县“两办”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会商、矛盾纠纷调解、现场办公、信息反馈等方式,了解掌握进展情况,通报反馈存在问题,全力推动任务落实。
(2)成效考核。2021年5月前,乡镇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结果,并向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6月初,在总结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领导小组对乡镇进行考核,形成考核验收报告、工作总结、自查自评结果同时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考核验收。
2.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群众满意的原则,主要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民意调查的方式进行。
(1)座谈交流。召开乡镇考核工作座谈会,全面了解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下一步打算。
(2)实地查看。进村入户实地查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工作完成情况。
(3)查阅资料。对照考核验收内容,查阅工作台账、会议记录、资金投入、考核验收报告等资料,核实有关数据和情况。
(4)民意调查。与农民群众深入交流,掌握真实情况,发放民意测评表,开展满意度测评(见附件3)。
3.评分办法:
考核采取计分法,分数由基础分值和附加分值构成。
(1)基础分值100分,组织保障30分,工作成效60分,群众满意10分。
(2)加减分项,在县级以上(包含县级)会议上介绍经验做法,每次加1分;经验做法被县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每次加1分;被县级媒体宣传报道经验做法,每次加0.5分;及时向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材料报表和经验做法,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对工作不到位,被县级以上(包含县级)政府通报批评,每次减1分;被省、市媒体负面报道,每次减1分;被县级媒体负面报道,每次减0.5分;不按期向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材料报表和经验做法,减1分,累计减分不超过5分。
(三)等次评定
依据量化打分结果,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评定。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60-80分(含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考核验收中,若发现对盘活利用工作不重视,导致盘活利用基础数据摸排不准,盘活利用形式走样,盘活利用弄虚作假等问题,考核验收结果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五、结果运用
(一)年终考核依据。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考核结果,经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重点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奖补政策依据。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考核结果,将作为落实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奖补政策的重要依据,与奖补资金安排挂钩。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乡(镇、村),进行表彰奖励,在安排奖补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考核验收结果为“较差”等次的村进行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
附件:1.县直单位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考核计分表
2.乡镇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考
核计分表
3.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群众满
意度测评表
附件1
县直单位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考核计分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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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工作要求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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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20分) |
根据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需要,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及成立相关办公室,配套出台各项措施办法。 |
1.明确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任务的推动落实(10分)。未确定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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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部署(40分) |
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广泛宣传动员,注重协调配合。积极报送情况,参与调研督查、辅导培训、经验交流,合力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
1.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与本单位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10)分。无相关会议或工作记录,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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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40分) |
围绕《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目标任务。 |
1.牵头单位评分(40分)。根据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7项重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相关牵头单位进行打分。突出问题导向,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工作成效不明显,酌情扣分。 2.其他配合单位评分(40分)。按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方案》文件及配套文件,分别由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对配合单位的工作成效进行分项打分;参与多项配合工作的取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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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5分) |
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县委、县政府及县级以上表扬。 |
1.在县级以上会议上介绍经验做法,每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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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5分) |
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或出现严重问题,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被县级以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
1.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每次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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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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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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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乡镇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考核计分表
乡镇: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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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工作要求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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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
组织推动(12分) |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推动,统筹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结合乡镇实际制定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相关文件。 |
1.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研究部署,调研督促,推动工作落实(4分)。无相关记录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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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 |
加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使用。 |
合理安排或整合资金支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6分)。资金监管使用出现问题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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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培训 |
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会、外出学习考察,对本乡镇骨干进行培训;指导做好政策培训工作。 |
组织开展政策培训,指导开展培训工作,注重实效,成效明显(6分)。未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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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引导 |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激发群众主体意识,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
1.大力宣传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舆论氛围浓厚(3分)。宣传工作不到位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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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60分) |
试点工作 |
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工作。 |
乡镇确定先行试点村,上报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成试点任务(10分)。未完成任务,酌情扣分;未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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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调查 |
全面开展盘活利用资源调查,确定专人按时报送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摸底调查表,确保数据准确,信息真实。 |
摸清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权属、面积、位置、类型、空间分布、盘活意愿等,逐一拍照登记造册,建立乡、村“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数据信息库”。(10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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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60分) |
目标任务 (30分) |
围绕《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目标任务。 |
根据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7项重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30分)。突出问题导向,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工作成效不明显,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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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作 机制 |
积极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提高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 |
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交易评估机制、利益联结机制、风险防控机制(10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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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 |
民意测评 (10分) |
群众满意率。 |
开展测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10分),80%-89%之间(8分),70%-79%之间(6分),60%-69%之间(4分),满意率达不到60%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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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内容 |
加分项 |
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工作成效明显。及时向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
1.在县级以上(包含县级)会议上介绍经验做法,每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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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
工作成效不明显或出现严重问题,被县级以上(包含县级)政府通报批评,被市或县级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
1.被县级以上(包含县级)政府通报批评,每次减1分。 2.被省、市媒体负面报道,每次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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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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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附件3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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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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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控违法乱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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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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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庄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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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流转交易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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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融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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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盘活利用多元化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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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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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增加农民收入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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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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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总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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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满意率=满意票数+比较满意票数/总票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