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2号)

为进一步发挥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优势,切实提升防控实效。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未及时管控的重点疫情省份返回人员线索,以及篡改行程码、冒用他人信息、谎报瞒报旅居史、躲避防疫查验、藏匿容留涉疫风险人员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暂缓流动,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社区或单位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凡因瞒报、谎报、迟报、不报引发疫情输入风险的,要依法追究个人防控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县疫情防控督查组:0933-6121323

县防控办:0933-6121027

县疾控中心:0933-6124669

锦屏镇:0933-6121144

新窑镇:0933-6221046

柏树镇:0933-6191166

黄寨镇:0933-6171267

木林乡:0933-6161032

黄花乡:0933-6141095

城市社区:0933-6123695


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下一篇: 关于拟聘用张艳丽等9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Baidu
app云开全站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