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优势,切实提升防控实效。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未及时管控的重点疫情省份返回人员线索,以及篡改行程码、冒用他人信息、谎报瞒报旅居史、躲避防疫查验、藏匿容留涉疫风险人员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暂缓流动,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社区或单位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凡因瞒报、谎报、迟报、不报引发疫情输入风险的,要依法追究个人防控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县疫情防控督查组:0933-6121323
县防控办:0933-6121027
县疾控中心:0933-6124669
锦屏镇:0933-6121144
新窑镇:0933-6221046
柏树镇:0933-6191166
黄寨镇:0933-6171267
木林乡:0933-6161032
黄花乡:0933-6141095
城市社区:0933-6123695
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