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30户企业、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公告

经查,崇信县彦利新型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30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崇信县瑞宇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且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2024年5月16日,我局在开云电竞官方网站网站发布《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32户企业、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公告》,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崇信县兴得利工程装饰安装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自主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崇信县兴丰农业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经复核,我局予以采纳。其他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局认为崇信县彦利新型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30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崇信县瑞宇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局依法决定吊销上述企业(附件1)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附件2)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组织清算,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本公告所列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上述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云电竞官方网站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崇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933—6121034

特此公告

附件1: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docx

附件2: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名单.docx

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上一篇:关于第三批陇原青年英才拟推荐人选公示
下一篇: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Baidu
app云开全站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