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占用草原的公示

2024年4月7日,崇信三一永胜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崇信县黄寨风电二期5万千瓦项目》临时使用草地的申请报告。由于申请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位于崇信县锦屏镇、黄寨镇辖区范围内,拟临时使用草原面积4.1389公顷(折合62.0835亩),全部为天然牧草地,按权属分:拟使用黄寨镇黄土寺村国有未承包草地0.1943公顷,锦屏镇杜家塬村国有未承包草地0.5305公顷,东庄村国有未承包草地0.4453,马沟村国有未承包草地2.9688公顷。

拟临时使用草地单位:崇信三一永胜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法人:周福贵

建设项目名称:崇信县黄寨风电二期5万千瓦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信县黄寨风电二期5万千瓦项目核准的批复》(平发改电力〔2023〕229号),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崇信县黄寨风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平环评发〔2023〕57号)。

项目申请单位:崇信三一永胜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崇信县锦屏镇杜家塬村、东庄村、马沟村,黄寨镇黄土寺村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使用草原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草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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