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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纪委监委催生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 来源: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2020年1月,崇信县纪委监委在核查县委巡察办反馈的某村违规报销交通费问题线索时,发现村级工作人员没有统一的差旅费管理标准,村级工作人员难以操作。同年5月县纪委向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制订《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以加强和规范村级工作人员差旅费的管理。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收到建议书后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向各乡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制全面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村级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组织人员立即起草《崇信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向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定。

近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崇信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分总则、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会计人员、会计报表及档案管理、财务监督、附则共十章47条,该办法第三章第15条第二项对“差旅费支出”进行了明确详细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对全面加强和规范村级工作人员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代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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