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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纪委监委:坚持“两不准”,规范受理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

责任编辑: 来源: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时间:2022年04月07日

 今年以来,崇信县纪委监委以夯实“三个基本”活动为契机,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两不准”,规范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问题,种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

不准“拒之门外”。崇信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坚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面对上访群众能够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反映问题有回声。对于检举控告类问题,第一时间受理告知、分流转办;对于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利益诉求人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行政复议等方式向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对于部分情绪激动,诉求不合理的上访人,始终保持耐心细致、热情真诚的态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扎实、细致、反复、耐心的思想教育和情绪疏导,消解其信访怨气,纠正其思想认识,消除信访“后遗症”。2022年第一季度,信访室共接收村级纠纷、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等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问题共12件。

不准“一转了之”。崇信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业务范围外信访件也并不是向相关职能部门“一转了之”,而是“转出去再送一程”,经过筛选,根据反映问题的难易、复杂程度明确办理期限,要求职能部门限期向县纪委反馈办理结果和信访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并实行问题挂账销号管理,真正做到解决一起问题,和谐一方关系,切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和“闭环管理”,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代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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