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 责任编辑:屈鸿飞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

【每日箴言】
谚曰:“莫用三爷,废职亡家”。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也。之三者未必才无可用,第内有蔽聪塞明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虑。威之所行,权辄附焉。权之所附,威更炽焉。任以笔墨,则售承行鬻差票;任以案牍,则通贿赂变是非;任以仓库,则轻出重入,西掩东挪,弊难枚举。即令总核买办杂务,其细已甚,亦必至于短发价值,有玷官声。故无一而可。事非十分败坏,不入于耳;迨入于耳,已难措手。以法则伤恩,以恩则坏法。
清•汪辉祖《学治臆说》
【深意浅说】
“莫用三爷,废职亡家”是古代的一句谚语。意思是,做官如果任用三爷,也就是少爷、姑爷和舅爷,那么一定会废弃职务,破亡家业,后果十分严重。为什么呢?汪辉祖认为,这三类人未必才能不行,关键是一旦使用,就会造成内部信息蔽塞,外面投鼠忌器。一旦任用三爷,三爷有了权力就有了威风,有了威风就会更有权力。让他们从事无论笔墨、案牍,还是管理仓库、采购物资的工作,都有可能出现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如果问题不大,人们碍于情面,不会告诉你实情;而当有人告诉你实情的时候,事情已经严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了。你如果处理他,就会伤害亲戚感情,影响家庭关系;如果不处理他,就会败坏王法。
明清时候任用地方官员都实行回避制度,做官的地方不但要在外地,而且还要距离老家500里以上。但为什么在用人方面,反而不实行回避制度,少爷、姑爷和舅爷都会堂而皇之地跟着官员进行治理呢?
这涉及到前面已经说过的古代地方政府的私人承包性质。官员将一个地方的治理权承包下来,然后组建自己的班底进行治理。这个班底成员当然是越亲近越好,越知根底越好。而亲近、知根底,则莫过于至亲,如儿子、女婿、以及老婆的兄弟即舅爷。所以,跟随官员上任的私家班底中,核心人士就是所谓“官亲”,或者叫做“戚友”,有的官员甚至把自己的父亲带去在衙门中参与管理。
官亲当然不都是参与管理活动的,比如妻妾,但是很多官亲会参与治理。不过有趣的是,这些参与治理的官亲,虽然从事的是实实在在的公共治理工作,但是并不在官府的正式编制内,也不为其行为承担任何行政责任。所以,他们是以私人身份进行公共管理。这是中国古代官府一个非常普遍又十分特殊的现象。
虽然“三爷”是至亲,理论上知根知底最可放心,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就像古代君主任用自己最知根底的宗室和外戚,最终却不是被宗室篡了政权,就是被外戚抢了江山。少爷、姑爷和舅爷在衙署实际管理工作中,其作用和古代的宗室、外戚差不多,坏事的委实不少。所以,人们总结出来的谚语说“莫用三爷,废职亡家”,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
汪辉祖说,他当幕友三十年,只要听说官署中有公子主事,就决不接受聘请,因为“坐视其害,义有不安。以疏间亲,分有不可。目击官之受此累者,比比皆是”。他还说,乾隆二十九年,诸暨县令黄汝亮的重征案,五十一年平阳县令黄梅的苛敛案,都是由于受到儿子的连累,自己重罪受罚,儿子也受刑责。不但儿子坏事,姑爷舅爷也一样坏事。姑爷舅爷犯事,一旦处理,就要伤害女儿和妻子,所以也是无法措手。
关于任用三爷,历史上的教训已经很多,人们的认识也是非常到位。但是,这个问题甚至在当今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古训“莫用三爷,废职亡家”来警示领导干部:把“人脉”和“面子”用在为子女非法牟利上,危害不可低估。这三种人并非“才无可用”,但却必须警惕他们以家人的名义在外行不法之事。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亲属子女,过好亲情关,决不以权谋私、搞特权,仍需警钟长鸣。
(梁发芾)
【人间草木】

名称:蕙兰
保护级别:国家二级
分布:陇南、天水、甘南
简介:蕙兰,地生草本,是著名观赏植物和药用植物,同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蕙兰是中国兰花艺术的灵魂,是中国兰花美的核心。清代乾隆、嘉庆、道光年间,蕙兰已有不少名品,如大一品、程梅、关顶、上海梅、潘绿梅、荡字等。蕙兰花期3-5月,植株挺拔,花大色艳,主要用作盆栽观赏。其形态多姿多彩,被誉为“花中君子”,极具观赏性。其根皮入药,具有清热解毒、祛风湿、消炎止血、明目等功效。
典故:《兰蕙同心录》中称之为上品,且有诗赞曰:“士夫气概谪仙才,座上争夸领袖来。自入江南重声价,千金不易此花魁。”
寓意:坚贞、高雅、宽容、善良
(植物资料由西北师范大学白增福、陈学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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